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344/201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January 2012.
2. 他同意事實上,在認識一位朋友「大嚿平」之後,與「大嚿平」合謀。他負責來港收集一些財物,他知道是金錢。另外,事實上,在他被安排來港的一天,匪徒已經電話聯絡一受害者(一嫲嫲),向嫲嫲化稱其兒子欠下債項,兒子與孫女正被禁錮,嫲嫲需付款營救他們。情急底下,嫲嫲只能籌到兩萬元現金。就被安排到九龍仔公園交款期間,她遇上警員,並向警員報稱事件。警員要求她繼續應歹徒要求,準備付款。在公園裡,被告人出現,並且指示嫲嫲跟隨他。之後警員截停被告。被告被帶往警署,並一一招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