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624/201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3 March 2012.
1. 申請人於2010年6月入稟區域法院,由法律援助署外聘律師代表,向答辯人索取工傷賠償。2010年12月,案件被編入流動審訊表,不早於2011年2月審訊。2011年1月7日,法律援助署發出通知書,取消申請人的法律援助證書。因此,法庭命令將案件由流動審訊表中抽出,並訂定於2011年1月28日舉行指示聆訊,另定審訊日期。可是,申請人並沒有出席該指示聆訊。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