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1400/201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8 March 2012.
1. 申請人黃國華於2009年5月9日在工作期間遇上意外而受傷,當時受聘於第二答辯人為一名雜工。 於2010年11月18日申請人就該意外發出了僱員補償條例下的申請書。 根據2011年4月8日本法院作出之非正審判決,第二答辯人被裁定須要對申請人就本案的申請,負上法律責任,但有關的補償數額有待法庭容後評估(亦是今次聆訊的目的)。 至於第一答辯人,申請人已於2012年3月1日中止了對其的訴訟。
Cited by 3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