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1537/201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March 2013.
1. 本案涉及的交通意外發生於2008年6月17日上午9時52分(“該意外”)。在意外中不幸離世的死者馬巧春女士(“馬女士”)為原告人的母親。當時馬女士行經九龍城南道近賈炳達道交界,並正往西行橫過城南道,但被一輛車牌號碼為JL9836的輕型貨車(下稱“該車輛”)撞倒在地上。第一被告人為該意外發生時駕駛該車輛的司機,而第二被告人為第一被告人當時的僱主及該車輛的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