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178/2012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August 2013.
1. 上訴人黃書傑在2011年12月29日入稟高等法院,向當時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索償。他的索償是針對特區政府,不當地處理涉及他的一宗案件,與行政長官個人的作為或不作為無關。按照《官方法律程序條例》(第300章) 第13條,所有針對官方提出的民事法律程序,須針對律政司司長提出。故此,黃先生提出的訴訟,正確的被告人應為律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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