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347/201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June 2013.
2. 案情指出,2013年1月15日下午,一眾警員在新界葵芳邨葵安樓18樓梯間埋伏。在同日七時許,警員乘著被告的母親回家時,進入18樓一個單位內。被告當時身在該單位中。警員在單位廳內的一張電腦檯下的櫃桶,找到一個可再封口膠袋,內有氯胺酮(證物P1)、一個電子磅(證物P2)及一些可再封口膠袋(P3)(後知數量為七十九個膠袋)。另外,警員在一個四層高的膠櫃中,找到一個載有氯胺酮的可再封口膠袋(證物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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