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1835/201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October 2013.
1. 區域法院法官余啟肇經聆訊後駁回原告人向兩名被告人提出的申索。該申索涉及原告人替「寶石樓」進行施工的三項附加工程費用,總數為HK$186,000。余法官裁定其中兩項工程已經包括在原告人與「寶石樓業主立案法團」的原本防漏工程合約之內。至於另外一項工程,余法官裁定被告人沒有要求原告人進行有關工程。基於上述原因,余法官駁回原告人的申索。另外,由於第二被告人只是該立案法團的代表,余法官認為他不需要就有關附加工程負上任何私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