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1999/201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November 2013.
1. 呈請人(丈夫)及答辯人(妻子)現年都是 57 歲。他們在 1984 年在香港結婚,育有兩名現在已經成年的子女。1988 年 10 月雙方購入婚姻居所。1994 年他們獲得前往台灣居住的簽證。同年 10 月妻子帶同當時分別只有 10 歲和 7 歲的大女兒和二兒子到台灣生活。丈夫哄騙妻兒先出發,表示自己容後再來,但結果丈夫卻沒有這樣做,一直留在香港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