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PD 2359/2013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8 December 2013.
1. 申請人稱自已是香港北角英皇道285號皇都大廈天台F室(“涉案處所”)之租客,但她卻不是居住在這裏 [1] 。她於2013年9月28日在土地審裁處向答辯人提出收樓申請,理由是答辯人於2013年8月30日同意以口頭月租方式向她租用涉案處所,但答辯人於2013年8月30日繳付按金後,隨即自行把原有的鎖拆掉,破門入屋佔用涉案處所,並拒絕支付自2013年9月1日起的租金。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