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652/201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在陳慧敏裁判官席前承認兩項控罪,分別為(i)為施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使用虛假的旅行證件,違反香港法例第115 章《入境條例》第42(2)(b)條;及(ii)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 II 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助理員作出虛假申述,違反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2(1)(a)條。上訴人每項控罪均被判監10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為10個月。上訴人不服刑罰,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