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2151/200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March 2014.
1. 本席考慮了雙方的陳述,無可置疑是第五被告人現在的申請是有冗長的延誤,第五被告人亦明白和同意有此情況,而本席認為這延誤並沒有一個好的理由。第五被告人所提供的理由是李錦超先生很多時間不在香港,以及家庭成員之間對於採用何等抗辯立場具有爭辯,這些都是他們家庭內部的事宜,並不構成在原被告各方之間的爭辯的有效延遲理由。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