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兆輝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違反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第4(1)(a)同埋(3)條。
被告人喺裁判官嘅席前已經認咗罪,就同意咗案情之後係交付嚟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
睇番個案情,案情其實就都相當簡單,喺2013年(即係舊年)7月8號,當時有警方人員就係喺皇后大道西一個樓宇出面係執行呢一個行動嘅,咁就見到被告人你喺架的士落車,跟住就入咗嗰間大廈,警員就跟你入去,期後就喺樓梯度截停咗你。當時就喺你手住一個嘅膠袋入面就搵到懷疑係毒品,咁後屘就證實咗當然就係毒品喇,就係有所謂240克嘅海洛英,個混合物就係690克。當時警誡咗你之下,被告人已經即刻承認咗嗰啲係「四仔」嚟嘅(即係「白粉」),咁跟住就拉咗被告人之後,被告人就話係幫人帶嘅啫,要求畀次機會佢就仲講係為咗還錢先做啲咁嘅嘢。跟住警方就帶咗被告人你去被告人居住個屋企,喺屋企入面,另外就搵到係有當時係懷疑嘅毒品同埋一啲包裝嘅工具,包括有膠袋、有秤、剪刀同埋鎚仔咁樣,咁搵到呢啲嘢之後,就被告人亦都係承認話嗰啲嘢全部係你嘅。喺屋企入面搵到嘅結果就係化驗過之後就知道係有60.62克嘅混合劑,呢個海洛英就係29.45克嘅,咁即係話兩部分喺身上搵到同埋喺屋企搵到夾埋晒就係269.45克海洛英鹽酸鹽嘅750.62克混合劑。咁除咗話搵到頭先提過嗰啲嘅物品之外,另外仲有就係有一包係750克嘅粉末,入面係有咖啡因嘅,咁呢個係後屘搵到嘅,同埋另外喺嗰個秤,喺你屋企搵到嗰個秤同埋嗰個鎚仔都係發現係有微量嘅海洛英。呢啲毒品加埋晒,以當時喺街度賣嗰個零售價市值大概就係港幣617,009鈫嘅係。
咁而後屘就拉咗番差館就進行錄影會面,錄影會面就入面啲內容,你就講咗其實包括以下嘅啫,即係唔係成篇講晒出嚟㗎喇,就話有個阿星嘅人就叫你幫佢做嘅,咁你就幫佢做咗幾次㗎喇。喺7月8日,你就收到阿星嘅電話,於是你就去--就係喺個花槽度攞到啲毒品,跟住就畀差人拉咗喇。咁你以前喺阿星度攞嗰啲就已經即係做過呢啲工序,就壓碎佢,加啲粉咁樣,你每處理兩嚿,所謂你嗰個形容係兩嚿毒品,就係5,000鈫嘅報酬,呢個基本上就係你承認咗嘅案情喇。
你犯案嘅時候係22歲,其實你差唔多23歲,如果你睇番嗰個資料,咁代表你嘅張大律師都好詳盡畀關於你嘅資料,讀書讀到中四,未結婚嘅,一路都係從事飲食業嘅,咁就話你一路都喺--即係有做嘢喇,就直至到案發嗰陣時都喺一間日式嘅食肆度做學徒,咁你嗰間公司仲寫咗篇--大吉叫做係--就寫咗封信畀本席講你話即係做事都覺得你好好學、勤力、乖巧、同啲同事又相處融洽、有上進心、健談,話你都係唔錯嘅個伙記,咁相信就即係當然佢哋唔知你點解犯事,但係佢就話相信你都係應該係受到啲不法之徒誤導先至犯事,就要求就畀你一個機會咁樣喇。咁呢個就係關於你做嘢嘅。
據稱,根據你律師話畀我聽,就你其實月入都有10,000鈫嘅,咁就畀成半5,000鈫畀屋企人做家用嘅,咁爸爸就係有呢一個病痛喇係,即係頭先都講過喇,曾經試過有肺炎,而家即係又有糖尿病、高血壓,同埋仲係乙型肝炎嘅帶菌者,因為成日都要進出醫院,又需要用錢,咁變咗你就因為要應付屋企,又要應付爸爸嘅即係呢個身體上醫療嗰啲費用,就先至搞到係入不敷支,就借咗好多錢,咁債台高築,欠咗成即係幾十萬嘅,即係欠財務公司喇,因此先至鋌而走險,喺朋友嘅--即係啲不良嘅朋友誘導之下干犯呢啲嘅--即係而家呢個罪行。咁亦都律師係將你嗰個即係欠錢嗰啲資料畀我睇咗喇係,基本上代表大律師都係即係盡量同你求情喇,就話你一早認罪喇,事實上係即係喺裁判法院認咗罪,節省法庭嘅時間,咁你一路都係同警方充分合作,一早已經認晒,喺嗰個錄影會面亦都講晒成件事係點。
咁從來係冇刑事紀錄嘅係,今次你第一次犯事,你一向都係家庭經濟支柱之一,頭先都講咗喇,畀成一半嘅人工去支持屋企,咁係因為經濟嘅壓力先至干犯呢件案件嘅啫,而呢件案件係冇其他有時會用作係加刑嘅因素,譬如就係跨境嘅情況,即係起碼唔係話你喺內地帶入嚟,或者外國帶啲毒品入嚟喇,咁你就唔係主腦嚟嘅,就係受人慫恿犯法嘅,仲有話嗰收--即係本來話做運兩嚿收5,000鈫,嗰5,000鈫仲未收到添。咁就大律師就綜合咗上面頭先所講咁多嘅元素,就要求本席係輕判嘅。
當然大律師亦都係喺法庭度再提出咗係即係呢一類嘅案件嘅量刑指引,即係所謂嗰個劉德明嘅案件,咁亦都好明顯大律師係同你即係都講話畀你聽,呢一類嘅案件係會有呢個量刑指引嘅係,以你而家呢件案件涉及嘅販運嗰個數量就個量刑起點喺12年至15年之間,咁就大律師就係要求盡量輕判你喇。
你都寫咗封求情信嘅,我睇睇先,係咪你?定係爸爸寫嘅?爸爸寫嘅係?係喇,咁爸爸就要求法庭就係盡量減輕對你嘅處分,佢亦都係講話其實佢就即係話你一向都好愛家人嘅,好孝順嘅,個個月都畀家用嘅,咁又重申咗佢即係身體有病,需要食藥,入醫院咁「盛」,就都相信你做呢啲即係做咗呢個不法嘅事都係為咗減輕家庭嘅負擔,基本上就要求本席係輕判你喇。
咁而另外就應該係你寫㗎喇,你自己就講出咗你干犯咗呢件事件深知道就觸犯咗香港法律,對社會造成壞影響,亦都就承認咗即係話當時年輕貪玩,又欠咗巨款要還債,爸爸又要住醫院住成個幾月,咁你就走去個酒吧度玩,諗住係輕鬆下啲心情,減輕嗰個煩惱,就係咁嘅情況之下就識咗呢個即係所謂阿星,跟住就即係受佢誘惑話可以賺多啲錢,就即係喺咁嘅情況之下因為經濟困難起咗貪念就走去干犯咗而家呢個案件。咁拉咗喇,喺還押期間就知道犯咗大錯,因為一時嘅貪念犯咗大錯,而且見到年紀老邁嘅雙親要嚟監獄度探你,自己都覺得即係好後悔、好自責,亦都係話你係甘於承擔嗰個責任嘅,受到呢個法律公證嘅制裁,只係希望法庭畀個機會你等你可以早啲返番出嚟喺社會度作出貢獻,咁同埋亦都話畀我聽你喺還押期間係報讀咗香港公開大學自我增值,希望係早日可以回饋社會,孝順呢個老邁嘅父母,即係基本上都係要求本席係盡量輕判你。
販運毒品係非常之嚴重嘅罪行,上訴庭喺劉德明嗰件案件係頒下咗販運海洛英嘅量刑指引,咁因為呢件案件入裡涉及嘅係269.45克嘅海洛英,所以就係屬於200至500克嗰個範疇,量刑起點係12至15年,其實你大律師頭先都已經講咗,已經話咗畀你聽㗎喇,咁而家只係話我需要考慮喺12至15年之間呢一個嘅量刑起點,我應該係選擇邊一個嘅啫。一來本席考慮到事實上你係從來冇犯過案嘅,今次係第一次犯嘅,咁喺法律上嚟講,本席係同情你即係因為屋企人,爸爸有病,又因為需要醫療嘅費用,咁就去借咗好多錢,債台高築,然後就鋌而走險,又受到人哋嘅慫恿先至去干犯而家咁嚴重嘅罪行,但係喺法律上嚟講,本席唔可以話因為你係爸爸有病,所以係一個減刑嘅理由,亦都唔可以話因為經濟嘅困難去干犯咁嚴重嘅罪行作為一個減刑嘅理由,即係嗰啲只不過係令到本席係明白到你犯事個背景嘅啫,但係喺呢個刑期嗰方面,就唔係一個減刑嘅理由,本席就係需要喺考慮咗恰當一個量刑嘅起點之後,然後再考慮有冇其他加刑或者減刑嘅理由。
咁本席考慮咗之後,因為你係從來都冇犯過事,雖然269.45克(即係多過200克),幾多下喇,咁我都係認為用12年呢個起點係啱㗎喇,一方面可以睇話其實你嗰個牽涉嘅程度就稍為高過一個帶家,因為就咁帶家係將嗰啲毒品由一個地方帶到另一個地方,就唔牽涉話對嗰啲毒品再做其他加工嘅工序,咁你嗰個睇落就係做多咗少少,因為你又將佢即係曾經起碼打算會係將啲毒品碎,加啲粉,或者可能秤過佢,分嗰啲包,做多少少工作,但係本席考慮到你呢件個案都係認為唔需要係用高過12年作為量刑起點,都係會用番12年呢個量刑起點。咁好喇,減刑嗰方面喇,當然最重要嘅減刑理由就係你承認控罪,咁你承認咗控罪,就可以得到三分之一嘅刑期扣減嘅。咁頭先我亦都--我諗你都聽到我同你個大律師係解釋咗,因為喺法律上嚟講,當一個被告人係及時認罪嘅時候,最高都係得三分之一,即係冇其他特別嘅理由之外,最多都係三分之一嘅啫,本席就唔可以去話因為你喺好早嘅時候已經同警方完全合作,喺第一次上嚟,即係喺裁判署可以認罪嘅時候已經及時認咗罪,就能夠多過三分之一嘅刑期扣減,就唔會嘅,所以仍然都係得番三分之一嘅刑期扣減,亦都已經解咗畀你聽家庭嘅背景、經濟困難呢啲唔構成係減刑嘅理由,咁即係話用12年呢一個嘅起點減咗三分一,個刑期就係8年喇,所以就呢個控罪,你係需要服刑8年嘅。
你自己真係好自為之喇,因為如果你喺嗰個監倉度係唔再犯事,你就可以再得到三分之一嘅刑期扣減,即係其實就需要坐三分之二,咁我亦都真係希望你係利用而家今次嘅機會,係即係讀緊嗰個公開大學係真係去有心機去讀,讀咗有一個資歷出嚟,將來亦都會幫助你重投社會,係會即係容易好多,我亦都真係希望你唔好辜負屋企人對你即係好明顯係關懷喇,如果唔係都唔會而家係嚟呢度睇住你件事會係點喇,唔好辜負佢哋對你嘅關懷,就係真係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