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340/2013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April 2014.
1. 申請人是位於香港卑路乍街177-185號及加多近街37號的西環新樓業主立案法團(“西環新樓”),答辯人是西環新樓3/F 7號單位的註冊業主。申請人於 2013年12月30日發出申請通知書向答辯人追收欠繳的維修工程費及管理費。答辯人一直沒有就申請作回應。於 2014年4月9日審訊日,答辯人仍然沒有出席,本席查看2份送達誓章,接納申請人指稱已妥為送達所有文件,本席命令進行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