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000164/199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上訴人黃惠娣女士一九六三年九月一日在中國內地出生。丈夫譚永全是香港永久居民。黃女士有子女三人。長女和次女在國內出生,現在分別是七歲和四歲。根據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之前的有關法例,黃女士的兩名女兒都有香港居留權,所以獲得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簽證來港居留。幼子在香港出生,因此,亦是香港居民,所以黃女士是家庭成員中唯一沒有香港居留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