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志陞
Case No.HCMA 596/2014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20 Jan 2015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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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MA 596/2014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不服命令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14年第596號 (原觀塘裁判法院刑事案件2014年第555號) 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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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案 書 1.本上訴案件因答辯人一方不反對有關的上訴,故本席頒令上訴得直。 2.上訴人一方可取得此案件於2014 年1 月28 日、3 月3 日、3 月25 日、8 月18 日、9 月16至18 日的訟費。假若雙方未能就訟費的金額達成協議,金額將交由聆案官處理及釐定。
答辯人:由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郭嘉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由湛耀強律師行轉聘楊若全大律師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