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833/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February 2015.
2. 2014年7月14日,九龍旺角白楊街6號3樓進行裝修工程,工人把工具留在單位內,約下午6時用木板蓋著單位正門離開,並無上鎖。在翌日早上,工人返回單位,發現該些工具包括3支電鑽、一部電子平水儀、一支電動螺絲批連充電器、兩支電炮及一個黑色環保袋被盜,總值約15,000元。翻查閉路電視,被告被發現在2014年7月14日晚上約10時以侵入者身分進入該單位,盜竊了上述物品。被告攜著袋離開,期間曾脫掉手套,放在電錶箱上,其後被告在深水埗以1,000元出售了該批裝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