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1410/200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May 2015.
1. 原告人譚先生(“譚先生”)和被告人蘇女士(“蘇女士”)於1989年在香港結婚,兩人於2000年偕同子女移民至美國。於2002年,譚先生在美國遇上交通意外受傷,影響工作能力。不幸地其後夫妻因財務問題不和。於2004年9月,蘇女士在美國申請離婚。譚先生因壓力問題,於2005年獨自返回香港。當時在美國的離婚案件仍未結束,蘇女士在譚先生缺席的情況下繼續美國離婚案件的程序。譚先生在此期間患上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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