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363/2015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July 2015.
2. 2015年2月24日,在九龍旺角亞皆老街113號先施大廈山藍賓館,職員從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曾在當天下午5時許,跟隨其他客人進入賓館,走向櫃檯前,拿取毛巾掩著面部,繼而用鎖匙開啟1號房,3分鐘後攜著一袋物品離開該房間(第一控罪)。被告後來更拿起掃把,把閉路電視鏡頭移開一邊,但鏡頭仍可攝錄被告。他其後開啟3號房及進入,及後約下午6時左右離開(第三控罪)。1號房的住客後來發現失去一些物品,包括剃刀、染髮用品及一些化妝品,總值近10,000元。而職員從閉路電視中亦認出被告曾在1月時入住,但案發時已並非住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