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HKCA 462CACC 365/202513 FebCites 4 cases中文Criminal
經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 原審法官 」)席前審訊,申請人於2025年7月31日被裁定一項「欺詐」罪 [1] 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2] 罪名成立;於同年8月28日被判共3年監禁。案情指申請人以虛假的租賃協議和信函誘使受害人出租汽車。
9 Feb to 15 Feb 2026
經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 原審法官 」)席前審訊,申請人於2025年7月31日被裁定一項「欺詐」罪 [1] 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2] 罪名成立;於同年8月28日被判共3年監禁。案情指申請人以虛假的租賃協議和信函誘使受害人出租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