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582/201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December 2016.
1. 雖然被告人遲認罪,但亦不可以說你沒有認罪,如果你是不小心駕駛,港幣5,000元是罰款上限,另加6個月監禁。本席曾參閱你的過往紀錄,你有一次不小心駕駛紀錄,但次數並非多得讓本席要考慮在沒有人死亡的情況下,因不小心駕駛而要判你入獄,所以本席不判你入獄。不過如你累積多幾次不小心駕駛,終有一天有機會入獄,即使不小心駕駛沒有人命傷亡,但是你開始接近這點。本席告訴你,其實你其餘的紀錄都比較差,本席考慮時亦會考慮你其他情況,普遍而言,你的駕駛專注力或者處理濕滑路面情況的能力不足,本席不知你是故意這樣駕駛,還是能力不足,或是兩樣都是,總之你的駕駛能力及/或專注力是有問題。本席認為你不是不能駕駛,你的年紀不大,你應該去學習好的駕駛方法或駕駛態度,不過可能隨著年紀增長,駕駛技術或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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