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071/201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June 2017.
1. 本案有兩名被告。控罪書列出5項控罪。第一項控罪只是檢控第一被告, 而其餘4項控罪共同檢控第一和第二被告。在本案開審時, 第一被告承認第四和第五項控罪, 但否認其餘控罪。另一方面, 第二被告在開審時否認他面對的全部控罪, 但在審訊的第三天, 他也承認第四和第五項控罪, 但維持不承認第二和第三項控罪。經審訊後, 本席裁定兩名被告第三項控罪(勒索)罪名不成立, 但裁定第一被告第一和第二項控罪罪名成立, 亦裁定第二被告第二項控罪罪名成立。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