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936/201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June 2017.
1. 本案共有6位被告人。除了D5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外,其餘5位被告人承認了以下控罪並被裁定罪名成立:D1承認了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違反普通法並可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 I (1) 條予以懲處(控罪六及控罪七);D2承認了三項「串謀詐騙」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分別違反普通法並可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 C條予以懲處,及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L (1)及(3)條(控罪一、控罪四、控罪五及控罪八);D3承認了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控罪一及控罪九);D4及D6則各承認一項「串謀詐騙」(控罪二及控罪四)。
Cited by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