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馮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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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CC 181/2016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原訟法庭 刑事案件2016年第1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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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刑 --------------------------------------- 官: 被告人經過審訊之後被裁定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罪名成立。 控罪嘅詳情指,被告人喺2015年8月7號,喺羅湖管制站非法販運1,008克嘅結晶固體內含997克嘅甲基苯丙胺鹽酸鹽,另外有九十五粒嘅軟劑內含1.38克嘅甲基苯丙胺,另外仲有3.31克嘅草本大麻。 案情嘅撮要 2015年8月7號晚上大概11點嘅時候,被告人喺內地返嚟香港經過羅湖管制站嘅時候被海關關員截停,控罪裡面嘅危險藥物喺經過搜查之後喺被告人嘅身上同埋佢當時攜帶嘅一個袋裡面搵到,喺被告人內褲裡面搵到嘅兩個膠袋其實係由被告人自己喺關員進行搜身嘅期間攞出嚟嘅,而攞出嚟嘅時候,被告人就講咗一句話「今次衰咗喇。」關員進一步搜查,就發現呢兩袋嘅危險藥物之前係由一塊透明嘅膠紙包住喺被告人當其時著住嘅底褲裡面。警誡之後,被告人話佢係幫人帶嗰啲嘅「冰」毒。被告人搜查當其時係繼續喇,喺佢攜帶嘅一個手袋或者係斜孭袋嘅裡面另外搵到三個膠袋,裡面就係裝載住控罪裡面其餘嘅危險藥物。被告人被再一次警誡,警誡之後,佢就話佢嗰啲「冰」毒係幫人運送,咁就係會收500鈫。當被問及送去邊嘅時候,被告人就話佢嚟到香港就會打電話畀一個叫黃三(譯音)嘅人。 以上嘅招認係由海關關員紀錄喺記事冊裡面,然後喺海關關員嘅邀請之下,被告人同意參與一個監控送遞嘅行動,嚟到將嗰啲當其時佢攜帶嘅危險藥物交畀一個叫黃三嘅人。喺一輪嘅電話對話之後,被告人與某人嘅對話之後,被告人就被告知佢要將呢啲毒品帶去荔枝角道嘉業大廈地下嘅麥當勞餐廳。 喺8月8日(即係翌日)嘅凌晨4點27分,一個後來知道叫做黃新(譯音)嘅男子就喺呢個麥當勞餐廳裡面出現,而且從被告人手中接過嗰個裝載所有危險藥物嘅之前由被告人自己攜帶嘅斜孭袋或者手袋裡面嘅,當時被告人就立即要求呢個黃新畀番啲「拖嘢」嘅錢佢,但係黃新並冇理會嘅。行動立即曝光,黃新即場被拘捕。 喺後來嘅錄影會面裡面,被告人就住佢點樣喺深圳與黃新會面,由黃新將啲毒品交畀佢,然後佢點樣喺廁所裡面將啲毒品上身一一向關員交代嘅,而且亦都喺呢一個會面裡面逐一確認展示畀佢睇嘅危險藥物就係佢知道係「冰」毒嘅危險藥物。 以上提到嘅嗰個喺麥當勞餐廳裡面出現嘅黃新後來被檢控兩項嘅販運危險藥物控罪同埋一項嘅管有危險藥物控罪,黃新最終承認所有控罪,咁係就住嗰三項嘅控罪被判監18年。 有關之前嘅刑事定罪紀錄 被告人係有四次之前嘅刑事定罪紀錄,但係全部都係並不與本案相同嘅,並不與本案嘅控罪相同,亦都冇任何嘅控罪係同危險藥物有關嘅。 求情陳詞方面喇,我知道被告人係54歲喇,教育至高中嘅程度,離咗婚,當其時之前係領取緊公共援助,亦都曾經之前有做過一啲俗稱「走水貨」嘅活動。佢話佢由33歲嘅時候開始就染上使用海洛英嘅毒癮。 代表被告人嘅吳大律師確認除咗被告人是參加咗呢一個監控送遞嘅行動之外,並冇其他嘅求情因素提出嘅。 有關被告人將毒品「冰」毒從內地帶入香港因此牽涉一個國際元素呢一個嘅加刑點上面,吳大律師係引用番案例,然後建議法庭應該嗰個嘅加刑點不超過兩年。 判刑指引 關於販運「冰」毒嘅判刑指引,尤其是係600至到1,200克嘅判刑指引係喺呢一個譚伊真同埋Abdallah嘅案件裡面定下嘅。600至到1,200克嘅販運「冰」毒嘅情形,判刑嘅範圍係20至到23年嘅。我哋呢個案件裡面牽涉嘅「冰」毒嘅份量係997克加1.38克,即係998.38克嘅。 判刑起點 引用番以上嘅判刑指引,加諸一個純粹數學出發點嘅考慮計算方法,就會達至一個263個月嘅監禁判刑起點。就住控罪裡面牽涉嘅3.31克草本大麻,由於嗰個份量係非常少,而且根據毒品嘅性質,遠較「冰」毒為輕微,任何合適嘅刑期都會係包含喺呢一個處理「冰」毒嘅刑期裡面,所以我係會採納263個月嘅判刑起點,263個月嘅判刑起點。 加刑因素 一如以上提到,被告人從內地將呢一啲嘅「冰」毒帶入香港係為錢而咁樣做喇,根據案件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鍾炳焜,咁樣過境嘅販運都屬於一個牽涉國際元素,等同於一個加刑嘅因素,所以需要加重刑罰嘅。上訴庭喺嗰個案件裡面亦都定下咗一啲嘅指引,假若販運「冰」毒嘅數量係500至到1,000克的話,嗰個加重刑罰嘅範圍應該係一至到兩年嘅。喺我哋呢個案件裡面,牽涉冰毒嘅份量係998.38克,就住呢一個份量,我認為合適加重刑罰嘅數量係24個月,24個月嘅。所以喺扣除任何扣減嘅之前,但係考慮埋呢一個加重刑罰嘅因素之後,嗰個刑期就會變成係263加24,263加24即係等於287個月監禁,287個月嘅監禁。 減刑因素 喺呢個案件裡面,我裁定一個非常強烈嘅減刑因素,呢一個因素就係被告人當其時自願參與呢一個監控送遞嘅行動,將佢當其時要帶咗入嚟香港嘅毒品係按之前同黃新嘅協議繼續去將佢轉交畀黃新,而最終係導致海關關員係拘捕咗呢個黃新,同埋再喺黃新當其時攜帶嘅旅行袋度搵出咗另外其餘嘅1,960克嘅「冰」毒,最終亦都係導致呢個黃新被定罪同埋判處監禁,呢一個係一個強烈嘅求情因素同埋減刑嘅因素。考慮過吳大律師亦都向法庭指出嘅案例香港特別行政區訴Smit Hector Edward,呢一個案件裡面提到好--其實係申--當其時嘅上訴人嘅代表律師提到一系列嘅案例,話唔同嘅案件裡面有一啲唔同嘅百分比嘅減刑,考慮咗案件同埋我哋呢個案件裡面被告人所做嘅同埋最終導致成功去撿獲嘅毒品同埋有人去被判刑呢一個嘅事實,我會給予一個23個月嘅量刑扣減,23個月嘅量刑扣減。換句話說,即係8.01,百分之八點零一,8.01 per cent,百分之八點零一嘅扣減去加諸落去被告人原本嘅287個月監禁。就換句話說,扣減之後嘅刑期就會係264個月或者係22年嘅。 最後嗰個嘅刑期 由於被告人經過審訊之後被定罪,冇其他任何量刑嘅扣減,所以被告人就住呢一個嘅控罪,判監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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