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336/2018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8 March 2019.
1. 本席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的水平,好直接的理由,觀乎那個擺設,就如主控官所說,並非一個普通的拜祖先或拜土地公或灶君的擺設,看上去有刀,有些好特別,古靈精怪,或有古字的符號、文字,那些物品好明顯是用於一個儀式中,這個儀式根據控方即使把控方案情推到最高,就是第二被告跪下,又裝過香,又弄熄過支香,又說過第二被告是結拜兄弟,又知道阿得的背景。不過第二被告知道阿得的背景都要分兩樣事情,他既是和勝和的會員,又是該區陀地。根據三合會專家所說,陀地通常有三合會背景,但這個好明顯就是未必一定有三合會背景。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