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484/201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8 April 2020.
1. 被告人 譚仲偉 面對兩項「欺詐」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告人早於本年1月3日承認全部控罪,同意案情,被判罪名成立。由於辯方在求情時提及被告人以他的住宅物業用來抵押涉案兩筆融資貸款,其後遭到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下稱「滙豐」)充公拍賣,本席要求控方向滙豐作出書面查詢以確認有關物業拍賣後所得之款項是否有用來部分償還涉案兩筆融資貸款。法庭於是將判刑押後至2月7日,其後因為新冠肺炎病毒在香港肆虐,為了公共衛生的考慮,司法機構宣布法庭一般的程序押後,之後亦多番再度延期,直至今天才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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