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 訴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女士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L 1596/2020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2 August 2020.

1. 2020年8月3日,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的許可申請,要求覆核建議答辯人自2020年2月至7月28日豁免約29萬海員免檢疫進入香港的決定,並要求法庭頒令,建議答辯人的行政決定錯誤,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Cites 1 case

Case No.HCAL 1596/2020[2020] HKCFI 1937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12 Aug 2020
Judge
Case Document
100%Judiciary

HCAL 1596/2020

[2020] HKCFI 1937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民事司法管轄權

憲法及行政訴訟2020年第1596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 郭卓堅  
   
建議答辯人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女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審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內庭聆訊
頒下判決書日期 : 2020年8月12日

判決書

1.2020年8月3日,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的許可申請,要求覆核建議答辯人自2020年2月至7月28日豁免約29萬海員免檢疫進入香港的決定,並要求法庭頒令,建議答辯人的行政決定錯誤,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2.申請人在他的「誓章」中,指稱建議答辯人在處理新冠疫情時行為失誤,導致新冠肺炎在香港第三波爆發,造成今天全港各界都蒙受到嚴重的損失。

3.黎同志 v 香港郵政署長 (CACV 134/2011,2012年1月6日),上訴法院指出:

「16. 司法覆核只是容許法庭對下一級法庭、審裁機構及行使公權的機構施行管轄司法權,確保它們的決定是合法、符合法定程式及合理的。

17.  法庭並非要替代上述機構履行職務或行使權力,亦非要考慮它們的決定是好還是不好。法庭只能在它們的決定是非法的、或是越權的、或是全不合理的、或在作出決定過程時,沒有符合適當的法定程式時,才能干預。法庭不會處理假設性的問題,亦不會作出一些沒有後果的裁決。」

4.司法覆核的範圍並不包括監督政府部門或官員的行政表現,或有沒有作出行政錯誤的決定,也不包括裁定有沒有官員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

5.決定那一類入境人士應該接受檢疫並不是法律問題。當行政機關作出相關的決定時,並不是純粹由公共衛生的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相關的考慮點也包括經濟,社會及其他的因素。法庭並沒有權力,也不是適當的機關去作出這等決定。

6.就本案而言,沒有證據顯示建議答辯人所作出的決定是非法的、或是越權的、或是完全不合理的、或是在作出決定的過程時,沒有符合適當的法定程式。

7.擬申請的司法覆核並非可作合理爭辯。現駁回申請人為申請司法覆核而提出的許可申請。

( 周家明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申請人:無律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