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愷銘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ESCC 654/2020 on BabelCite. This Magistrates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0 June 2020.

Case No.ESCC 654/2020
Court
Magistrates Court
Date10 Jun 2020
Judge
Case Document
100%Judiciary

ESCC654/2020

[2020] HKMagC 5

香港特別行政區

東區裁判法院

刑事案件2020年第654號

王愷銘 被控刑事損壞

何俊堯裁判官審理
日期: 2020年6月10日
時間: 上午9時59分
出席人士: Mr Jason Lee,為外聘律師,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Ms Queenie Ng,instructed by Messrs Bond Ng Solicitors,代表被告人

判刑理由

以下內容乃法庭數碼錄音謄本

官:嗱,咁王愷銘,咁今次呢睇過有關嘅報告嘞,咁我都好高興呢即係你嗰個態度都有轉變喇吓,咁而家經過感化官,或者可能你亦都喺學校,我睇到呢接受咗,即係主動去搵咗一啲輔導喇,尋求咗一啲嘅協助,咁你呢都係知道自己嘅嗰個即係問題所在喇,咁同埋呢都係願意呢去到呢就係呢,即係就住呢啲問題呢去到改過。咁當然喇,即係之前嘅,我哋就而家即係暫時就唔好睇番轉頭嘞吓,我哋呢希望呢你將來呢都可以呢好好地咁樣去遵守即係有關嘅呢啲咁嘅感化嘅條件,好好地即係去到做喇,唔好呢再去干犯,隨便干犯一啲嘅法例嘞。

嗱,其中一樣,即係我真係最關注嘅就係,上次都講過,就係你開始,即係因為有嗰個毒品嘅問題嘅,咁但係呢即係我睇到你都應該係盡力去到係解決呢樣嘢,你都係因為一時--喀,即係因為自己嗰個即係情緒呀各樣嘢影響呢,先至可能係即係接觸咗嗰啲嘅毒品,咁但係呢我希望呢你真係以後呢能夠呢即係唔好再去掂呢啲嘢嘞,明唔明白呀?呢個唔會幫你解決到你嘅問題,唔會幫你解決到你嗰啲無論係現實嘅問題又好、情緒嘅問題又好,都做唔到㗎,清唔清楚呀?

被告人:明白,清楚。

官:咁同埋你自己即係最緊要就係話,誒,當然,你可能有你嘅將來,即係有你自己嘅打算,咁但係我都希望你即係繼續努力喇,無論喺香港又好,定話喺外國又好吓,都好好地去做喇,好唔好呀?

被告人:明白,清楚。

官:嗱,喺今次再睇過有關嘅報告,即係都咁正面嚟講呢,我就會採納感化官嘅嗰個建議嘅,就判處你呢你所面對嘅控罪,就係判處你十二個月嘅感化喇,有以下嘅條件,你聽清楚。誒,第一,就係唔可以接觸任何嘅危險藥物,即係毒品喇。第二呢,就係呢要根據感化官嘅指示呢,去到係可能去接受一啲戒毒嘅療程呀,一啲嘅計劃咁樣喇。第三,就係要根據指示呢就係提供尿液樣本作一啲嘅隨機嘅測試。第四呢,就係呢要根據感化官指示呢,關於交朋結友呀嗰方面。第五,就係呢要根據感化官指示呢去上一啲可能對你更生有幫助嘅一啲嘅課程呀、喀,計劃咁樣喇,一啲活動咁喇。另外,第六呢就係要根據感化官指示呢去--如果有需要嘅話,就係接受一啲可能精神科,或者一啲呢心理輔導方面嘅嗰啲幫助喇,明唔明白呀?

被告人: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