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70/202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 February 2023.
2. 控方指有人於網上號召他人,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到香港港島區參與公眾集會和遊行,就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示威抗議。警方已就有關集會和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結果,2020 年 7 月 1 日,不但有數百人於銅鑼灣近時代廣場一帶示威,更有人堵路及縱火。同日晚上 7 時,警方開始掃蕩、驅散及圍堵行動。被告人於時代廣場地下被截停。控方指被告人管有一個背囊,內裡的物品包括 3 支汽油彈(控罪 4 )及一個印有「警察」字樣的塑膠套(控罪 3 )。被告人被拘捕,罪名為「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後來警方從附近各店舖及大廈檢獲當日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亦搜集各傳媒實時拍攝的開源錄像,並利用上述錄像追踪被告人。控方指錄像顯示當日被告人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分別於香港銅鑼灣富明街與波斯富街交界附近(控罪 1 )及香港銅鑼灣波斯富街 84 - 94 號寶富大樓地下 C 舖 “美心西餅” 外(控罪 2 )縱火。控方亦稱從被告人背囊檢獲的塑膠套屬警方所有,指被告人盜竊該塑膠套(控 3 )。
Cites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