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268/2000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這是一宗就定罪上訴許可的申請。申請人為案中被告人。他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彭鍵基及陪審團席前被控一項搶劫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10(1)及(2)條。罪行詳情指出被告人於1999年9月13日,在香港新界將軍澳馬油塘村110A號3樓,連同佟北虎搶劫譚軍石,劫去金手鍊及現金港幣7,600元。於審訊後,被告人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被彭法官判處9年監禁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