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113/200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謝強被控六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案件安排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在2000年9月9日,裁判官就全部控罪判上訴人無罪釋放。控方拫據《裁判官條例》第104(7)條,申請覆核。經聆訊後,原審裁判官把原先裁定上訴人無罪的判決擱置,並下令案件須交由另外一位裁判官重新審訊。上訴人就裁判官覆核聆訊中的決定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