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336/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被控猥褻侵犯罪,即於1999年1月5日在他工作的酒樓猥褻侵犯一位女同事。上訴人不認罪,案件由裁判官 陳慶偉 審理。審訊完畢後,上訴人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三個月。在判罪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兩個星期,以便索取上訴人背景報告及心理專家報告,在兩星期後,考慮了該等報告,判處被告人入獄三個月,即時監禁。現上訴人不服判刑上訴。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