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314/199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上訴准許申請人周百勝於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被裁定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罪名成立。被判監禁二十五年。該項罪名指申請人於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八日在荃灣荃景圍九十八號荃灣中心太原樓十六樓C座,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1,044.35克 混合物 內含有960.61克 鹽酸海洛英 及171.90克晶狀固體內含163.67克 鹽酸甲基苯丙胺 。 申請人 現要求准許 上訴推翻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