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000441/200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June 2005.
1. 原告人向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被告人(下稱為「 D1、D2、D3和D4 」及總稱為「 被告人 」)提出人身傷害賠償申索。此申索源自一宗於2001年8月18日(下稱為「 當天 」)發生的毆打事故(下稱為「 該事故 」)。原告人指稱當天他在新界元朗山邊村(下稱為「 該村 」)被D1壓着他的頸項及毆打其頭部,而D2、D3和D4隨後亦對他拳打腳踢,引致他身體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