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corporated Owners of Phase One Whampoa Estate 訴 Moo Boo Hong and Another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372/2005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9 September 2006.
1. 申請人於2006年5月4日存檔修改申請通知書,要求答辯人繳付(i) 於2003年9月21日申請人召開的業主大會議決通過的應繳費用3,054.84元,用以分攤申請人帳目上已累積的赤字,(ii) 按大廈公契徵收的追討欠款費用150元及 (iii) 訟費。
Cited by 2 cases
|
LDBM 372/2005 香港特別行政區 土地審裁處 建築物管理申請編號2005年第372號 —————————————
————————————— 主審: 盧偉光審裁成員 覆核聆訊日期: 2006年8月18日 頒下覆核判決書日期: 2006年9月19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覆核判決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申請人於2006年5月4日存檔修改申請通知書,要求答辯人繳付(i) 於2003年9月21日申請人召開的業主大會議決通過的應繳費用3,054.84元,用以分攤申請人帳目上已累積的赤字,(ii) 按大廈公契徵收的追討欠款費用150元及 (iii) 訟費。 2.本席於2006年6月23日聆訊該申請,並於2006年7月26日頒下判案書,裁定答辯人的答辯理由不成立,申請人的申請得直。 3.答辯人於2006年8月4日提交覆核申請,提出一個新的反對理由,即申請人所呈堂的召開業主大會的通告(證物A1)之發出日期是2003年9月10日,距離開會日期2003年9月21日不足14天,因此“該業主大會應該是流會”的。 4.2006年8月18日覆核聆訊,申請人指出由於答辯人在反對通知書上沒有質疑該2003年9月21日的會議之召開不符合法例的規 定,申請人因此並沒有翻查紀錄就該點作出舉證。在知悉答辯人的覆核申請後,申請人翻查紀錄,發覺:-
5.答辯人即席反對申請人提交該份通告作為新的證物,在聆聴雙方陳詞後,本席接納申請人的申請,准許申請人提交該份文件。 6.答辯人及後不再質疑該份2003年9月3日通告的真實性,申請人亦因此毋須傳召證人就該文件作供,聆訊亦毋須押後。 7.可是,答辯人指出該份通告並不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344章)(“本條例”)附表3的第3(7)段的規定,即沒有在該會議議程的第4項附上“決議”或“議決”兩字。因此,該議程的任何決議,必然無效。 8.第一答辯人並呈堂一份2006年3月2日申請人的週年業主大會的會議通告(證物R1),該通告的大會議程六清楚列出“議決”兩字,原文為“議決選擇升降機保養、翻新升降機裝修及維修升降機井道結構合約承辦商”,支持他的陳詞。 9.申請人陳詞,反對答辯人的分析。申請人認為雖然該會議議程沒有“決議”兩字,業主大會仍然可以在該日的會議內作出“決 議”。申請人並以本席於原判案書第9段的分析用以支持當日業主大會確實曾就該議程作出“決議”。 10.本席裁定申請人的反對理由不成立。首先,申請人可能在會議的某一項議程沒有“決議”兩字的情況下,仍然在會議內作出“決 議”。但這剛好是本條例附表3的第3(7)段所針對的情況,該條例的原文如下:——
11.因此,縱使本席同意申請人曾在該日的大會作出某項決議,在申請人的會議通告違反本條例上述的條文的情況下,該決議必然無效。 12.第二,假如業主大會會議的某項議程存在“決議”兩字但大會最終選擇不就該議程投票,當然大會在該議程沒有任何“決議”。這情況顯然跟本案完全不同,本席不明白申請人作此假設提問的用意。 13.總結本案的覆核申請,在答辯人提出新的反對理由後,雖然申請人提交的另一份2003年9月3日的會議通告,成功證明申請人已符合本條例附表3第2(1)段的規定,即會議通告必須“於會議日期前最少14天送達每名業主及租客代表(如有的話)”。可惜該會議通告的議程 (4),祇提出“匯報法團核數進展及商討集資法團債務事宜”,並沒有在通告列明將會就該議程提出決議,違反本條例附表3第3(7)段的規定,該業主大會就該議程所作出的任何決議亦因而無效。 14.本席裁定申請人在覆核後敗訴,並頒令如下:——
申請人: 由禢氏律師行駱子邦律師代表應訊。 第一答辯人: 親自應訊。(無律師代表) 第二答辯人: 由毛寶康先生代表。(無律師代表) | |||||||||||||||||||||||||||||
Other judgments that cite this case
Further hearings and rulings under LDBM 37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