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139/200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8 April 2005.
1. 上訴人被控於2003 年9 月25 日至2004 年6 月4 日期間,在九龍上海街120 號天台,無合法辯解而沒有遵從建築事務監督於2002 年10 月11 日發給他的建築物拆除令,違反香港法例第123 章《建築物條例》第40(1B)(b) 條。經審訊後,被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4,540 元(當中包括罰款$2,000及254 日的每日罰款$10,共$2,540)。上訴人就定罪及判刑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