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B 008046/2005 on BabelCite. This HCB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October 2006.
1. 題述兩宗案件的判定債務人方清蓮女士(「方女士」)和嚴蘭卿女士(「嚴女士」)在2006 年2 月14 日分別提出傳票,申請擱置法院在2006 年1 月25 日就她們所頒發的兩項破產令。有鑑於兩宗申請所涉事實和爭議相同,因此一併進行聆訊。方女士和嚴女士在提出申請時沒有律師代表,但其後由律師代表,並存檔了支持申請的誓章。然而,在本聆訊前兩天,該律師不再代表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