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成禮
Case No.HCMA 871/2006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21 Dec 2006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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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MA871/2006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判罪及減刑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6年第871號 (原荃灣裁判法院案件2006年第1934號) ---------------------
---------------------- 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 聆訊日期:2006年12月21日 裁判日期:2006年12月21日 判 案 書 判罪上訴 1.上訴人的不服上訴駁回。 2.裁判官在審訊時聽取過所有證人的證供,包括上訴人的證供。最後,裁判官不接納上訴人的證供。裁判官認為上訴人太太和那位警員是誠實和可靠的證人,並裁定上訴人太太在法庭上所作的證供全是事實。 3.故此,上訴人的不服上訴駁回。 減刑上訴 4.上訴人的減刑上訴得直,刑期由原本的12 個月減為8 個月,理由如下 :
以上的事件在裁判官判上訴人12 個月監禁時,是不可能知道的,因為這些情況是在事後才發生的。 5.如上訴人在獄中的行為良好,可獲懲教處處長扣減刑期;8 個月的監禁可令上訴人於農曆年前刑滿出獄。
控方:由律政司政府律師張天雁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辯方:被告人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判罪上訴) 由陳雲日律師行轉聘黃寶榮大律師代表被告人。(減刑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