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Cheung and Another 訴 Poon Pong Fat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5086/200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January 2007.
1. 2006年10月12日,原告人提出本案的申請。2006年12月11日,聆案官頒佈以下的命令:
Cited by 1 case
|
DCCJ5086/2006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民事訴訟編號2006年第5086號 ------------
------------ 主審法官:區域法院法官周兆熊內庭聆訊(公開) 宣判日期:2007年1月26日 判案書日期:2007年1月26日 判案書 1.2006年10月12日,原告人提出本案的申請。2006年12月11日,聆案官頒佈以下的命令:
2.被告人現要求擱置上述的命令。他提出的理由有兩點:(1)他要繳交的租金是$5,220,因此他每月多繳付租金;(2)有關業主的授權書並不符合《授權書條例》第2(2)條的規定。 3.處所的租約規定 “業主及租客雙方以詳列於附表的租期及租金分別租出及租入詳列於附表的物業” 。附表1列出租金為每月港幣$6,380(包括差餉、地租及管理費)。括弧內的數字顯示租金的計算內容或基礎。租約第5條規定租方每月壹號或之前必須將租金$6380存入業主指定戶口作租金之用。戶口為347-9-044160。很清楚每月的租金為$6,380。被告人指租金是少於HK$6,380,即$5,220,這不是合約的規定。合約清楚規定租金為港幣$6,380。被告人的指稱因此不能成立。 4.被告人指日期為2004年4月5日的授權書只有1名証人簽署,而不是授權書條例內規定的兩名証人。授權書條例第2(2)條規定: “凡該等文書在授權書的授權人的指示下在其面前簽署及蓋印,須另有兩人在場為見證人,該兩人並須在該文書上簽署。” 5.有關的授權書是由授權人歐陽碧賢親自簽署的,所以授權書條例第2(2)條的規定不適用。《授權書條例》第(1)款規定: “任何訂立為授權書的文書須由該授權書的授權人簽署及蓋印,或在該授權人指示下在其面前簽署及蓋印。” 第(1)款顯示兩個情況:(1)授權人簽署及蓋印;(2)在該授權人指示下,在其面前簽署及蓋印。第2條第(2)款只適用於第二個情況。本案有關的授權書是由歐陽碧賢親自簽署的,這是第一個情況,而不是第二個情況,因此,第(2)款不適用於本案。 6.被告人指Cheung Kwok Kee的誓章是涉及另一案件(Civil Action 4629 of 2006),而不是本案DCCJ5086/2006。Civil Action 4629 of 2006明顯是一個錯誤。該誓章的內容是關於本案,而張國基的誓章的文件印有DCCJ5086/2006的案件號碼,很明顯,這是DCCJ5086/2006的案件,而不是Civil Action 4629/2006的案件,因為該誓章的內容是有關於本案,這錯誤不構成擱置聆案官的命令的理由。 7.被告人要求,如他敗訴,業主可從保證金內扣除欠租。聆案官沒有就保證金作出命令。原告人亦沒有就保證金作出要求,因此本庭不會就保證金之事作出裁決,即使本庭有權這樣做,本庭亦不會作出有關的命令。按租約第7條的規定, “業主可從保証金內扣除因租客違約而令業主所受的損失” ,這是業主的酌情權,本庭不能強迫業主行使他們的酌情權。 8.就被告人於2007年1月15日提出的申請,第(2)項為假設性的問題,本席因此不會作出有關的命令。 9.就第(1)項申請而言,被告人仍未向上訴法庭提出申請,因此該項申請沒有事實的基礎支持。即使被告人已向上訴庭提出申請,這亦不構成暫緩執行聆案官命令的理由。 10.基於上述的理由,本庭撤銷兩宗傳票的申請。就有關第二宗傳票申請,要求撤銷2007年1月15日原告人代表律師行出庭聆訊,聆案官新嘅命令要支付訟費一千多元,被告人要求撤銷該命令,被告人沒有提出任何要推翻該訟費命令的理據,因此,有關的申請不能成立。 (法官與雙方討論有關訟費申請事宜) 11.就是次兩宗傳票申請,被告人須支付原告人訟費,訟費的款額由訟費評定官評定。 12.被告人如在7天內向原告人支付所有欠租、中間費用及聆案官頒下的所有訟費,以及直至於2007年2月25日的中間費用,被告人可於2007年2月25日把處所空置交回給原告人。如被告人不能在7天內支付上述費用,原告人可執行收樓以及其他聆案官已頒發的命令。
第一原告人: 由張馮許律師行律師Miss Rebecca Chung代表 第二原告人: 由張馮許律師行律師Miss Rebecca Chung代表 被告人: 被告人出席,並無律師代表 |
Other judgments that cite this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