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870/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於2007年3月20日香港警務處處長根據香港法例第 240 章《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以下稱「該條例」)第 3(3) 條向上訴人發出一份没有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的「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於同日把該「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按上訴人在運輸署的登記地址郵寄給上訴人。交通違例日期為2007年2 月10 日。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