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訴 梁浩智

Case No.
Court
Date08 Jan 2008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原訟法庭

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7年第231號

原觀塘裁判法院刑事案件編號 2006 年第6998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被告人 梁浩智  

勘誤

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湯寶臣於 2008年1月 8日

就上述上訴案所宣判的判決理由書內有以下更正, 敬請留意:

刊印於第8頁尾〝P〞行之:-
控方: 由律政司政府律師趙偉天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應為:-
控方: 由律政司政府律師趙偉天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2007 年7月27日)
    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陳淑儀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2007 年9月13日)
    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馮美琪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2007 年10月10日)』

(陳添碧)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湯寶臣書記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