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許順發

Case No.HCMA 1061/2007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20 Feb 2008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HCMA1061/2007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判罪及減刑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7年第1061號

(原沙田裁判法院傳票2006年第2629號)

---------------------------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 許順發  

---------------------------

主審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

聆訊日期 : 2008年2月20日

裁決日期 : 2008年2月20日

判案書

1.上訴人被裁判官裁定「不小心駕駛」罪罪名成立,現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2.本席考慮到上訴人的家庭狀況 ,有一位太太及一個九歲的兒子,以及考慮到上訴人是一位職業司機,37 年來都是從事職業司機。本席認為裁判官的判刑是明顯地過重,所以上訴人的減刑上訴得直,裁判官所判罰的2,000 元罰款減為1,500 元;另裁判官命令上訴人必需重考所有類別車牌的命令撤銷。

  (阮雲道)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答辯人 : 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張天雁代表。

上訴人 : 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