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001312/200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2 August 2008.
1. 2008年6月13日建築事務監督根據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第27(1)(a)(ii) 條向區域法院單方面申請一項封閉令。該封閉令是為輔助清拆 雲咸街 36號天台上的違例建築而須進行的工程 。第27(1)(a)(ii) 條列明凡建築事務監督認為任何建築物應予封閉,使他根據該條例賦予給他的權力而進行 (或安排進行) 的任何工程得以進行而不對佔用人或公眾構成危險,則區域法院須在信納他的通知書已按照第27 (2) 條的條文發出後,作出封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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