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袁世強
Case No.HCMA 228/2007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12 Oct 2007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
HCMA228/2007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判罪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7年第228號 (原屯門裁判法院案件2007年第135號) ------------------------------
-------------------- 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 聆訊日期:2007年10月12日 裁決日期:2007年10月12日 判案書 1.裁判官於審訊時聽取了受害人及上訴人的證供,亦觀察了雙方作供時的舉止神態。裁判官在聽取了證供過後,細心考慮了雙方的證供,並裁定接納上訴人太太(即受害者)的證供,拒納上訴人的證供。此為一事實之裁決,法律上裁判官有權作出此等裁決。 2.上訴人今天所述一切,並無令本席對裁判官裁決的穩妥性產生任何疑問,故上訴駁回。
答辯人: 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楊美琪代表。 上訴人: 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