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鄧運中(又名張紅)

Case No.HCMA 510/2008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10 Jul 2008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HCMA510/2008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減刑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8年第510號

(原九龍城裁判法院案件2008年第28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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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  鄧運中(又名張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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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

聆訊日期:2008年7月10日

裁決日期:2008年7月10日

判案

1.在聽取過控辯雙方的陳詞及上訴人的上訴理由指他的父親有病,需要金錢醫病後,本席認為這並非是一個減刑的理由。

2.裁判官判上訴人共17 個月監禁已是很仁慈的判決。17 個月監禁絕對不是明顯地過重或裁判官在原則上有任何犯錯。故此,上訴人就減刑的上訴駁回。

  (阮雲道)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答辯人:  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曹任文代表。

上訴人: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