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莊迪竣
上訴法庭拒絕給予被告人上訴許可。請參閱 CACC98/2009 日期: 2010年8月3日
Case No.HCCC 267/2008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09 Mar 2009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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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CC267/2008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原訟法庭 刑事案件2008年第267號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莊迪竣 ------------------ 主審法官: 潘敏琦暫委法官 日期: 2009年3月9日下午3時01分
控罪: 販運危險藥物(Trafficking in a dangerous drug) 判刑 官:被告喺聆訊之後被裁定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罪名成立。 案情指,被告喺街上被警員搜身,發現身上有兩包毒品。喺化驗之下,證實為內含20.51克甲基苯丙胺鹽酸鹽嘅27.29克晶狀固體。根據被告嘅刑事紀錄,佢共有九項嘅刑事紀錄,其中多次係涉及管有危險藥物同埋管有第一類毒藥罪,亦都曾經去過戒毒所。 根據大律師嘅求情,被告現年32歲,佢嘅父母已經退休,被告過往並冇任何販運危險藥物嘅紀錄,今次係第一次干犯有關嘅控罪,希望本席能夠予以一個較低嘅起刑點,好讓佢早日獲釋。 本案涉及20.51克嘅「冰」毒,根據程國雄案,販運10至到70克嘅「冰」毒,起刑點係7至到10年。本席以七年半作為本案嘅起刑點,不作扣減。 上訴法庭拒絕給予被告人上訴許可。請參閱 CACC98/2009 日期: 2010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