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裕紡織皮革(香港)有限公司 訴 永昌行貿易公司

Case No.DCCJ 3569/2008
Court
District Court
Date03 Aug 2009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DCCJ3569/2008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民事訴訟編號2008年第35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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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 竣裕紡織皮革(香港)有限公司  
   
被告人 永昌行貿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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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區域法院法官周兆熊內庭聆訊(公開)

聆訊日期:2009年8月3日

判案書日期:2009年8月3日

判案書

1.2009年3月4日,潘兆童司法常務官頒令登錄判原告人部分勝訴令,被告人需向原告人支付$19,205.60及其利息。2009年5月6日,李慶年聆案官在被告人缺席聆訊下頒令,判原告人勝訴,被告人需支付$54,933連同法定利息予原告人,現被告人上訴要求推翻原告人勝訴的判決。

2.在有關時候,被告人已收到原告人交付的貨物,在抗辯書中,被告人指他同意付款,但必須扣除運費和被罰款的款項,因此被告人需支付原告人貨款,但原告人是否有遲交貨物引致被告人損失,而須在原告人的款項中扣除?在性質上,這是反申索的問題。原告人可得貨款是不爭議的問題,爭議的問題是原告人是否遲交貨物引致被告人遭受損失。這事須在審訊中決定。

3.既然原告人可得貨款,因此勝訴令不應被推翻,因此,本庭判處,撤銷被告人的申請。

(法官與雙方討論有關反申索的事宜)

4.暫緩執行原告人勝訴令,直至2009年9月3日。

(法官與雙方討論有關訟費申請事宜)

5.被告人需支付予原告人是次申請的訟費$1,500,30日內支付。

  (周兆熊)
  區域法院法官

原告人:由楊素華代表

被告人:由黃永康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