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247/200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申請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 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 條。申請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罰款1,000 元。申請人不服定罪,在本席席前提出上訴。本席於2009 年11 月5 日駁回上訴,並在11 月12 日頒下判案理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