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000687/2008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January 2010.
1. 申請人安裝廣告牌時,燒焊火種下墜,引致下面什物起火,據他說,他正踏着的竹支剛巧斷裂,逼使他跳下,因而跌傷了足踝。第一答辯人是他的僱主,卻說起火是申請人疏忽所致,並責怪他只顧逃生,冒不必要的險跳下高處,更沒有協助撲火。原先第二答辯人認為,申請人對自己受傷一事,須負部份責任,也應分担至少一部份他賠償給火警苦主的數萬元損失。第一答辯人對要賠工傷給申請人,心有不甘。但經本席解釋申請人是因工受傷,他是否有過失與本索償案無關,两位答辯人最後都能接受現實,不再爭議賠償責任。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