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743/2010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案中的第二被告)被控兩項控罪:允許沒有持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及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情況下允許他人使用汽車(第 4及第 5項控罪)。上訴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上訴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