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廣文

Case No.HCMA 86/2011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03 Aug 2011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HCMA 86/2011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定罪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11年第86號

(原粉嶺裁判法院案件2010年第17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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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 李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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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杜麗冰

聆訊日期:2011年8月3日

裁決日期:2011年 8 月3日

判案書

1.本席參照裁判法官的裁斷陳述書,亦得知法庭已經以掛號信通知上訴人今日的聆訊,但上訴人選擇不出席聆訊,而他亦沒有通知法庭有任何理由而缺席。

2.本席同意李大律師的陳詞指上訴人沒有呈交任何的上訴理由,本席也看不到有任何理由推翻裁判法官的定罪,因此,這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杜麗冰)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答辯人:由律政司李俊文高級檢控官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無律師代表,缺席聆訊